為切實加強對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職情況的監督,促進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根據《永州市零陵區人大常委會關于2024年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職承諾評議實施方案》(零常辦發﹝2024﹞7號)文件要求,2025年3月27日,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2024年度的履職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現將測評結果通報如下:
說明:
1.測評實行100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照參會常委會組成人員有效投票進行統計。測評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評定為“優秀”等次;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滿90分的評定為“滿意”等次;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不滿80分的評定為“基本滿意”等次;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評定為“不滿意”等次。
2.根據《零陵區人大常委會關于2024年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職承諾評議實施方案》(零常辦發〔2024〕7號)要求,區交通運輸局局長楊昌文、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局長何蘭履新沒超過半年,只作履職工作報告,不參加履職測評。
來源:區人大常委會
編輯:鄭煒